2005年全省建设科技工作年科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厅中心工作,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和建设哈、大、齐工业走廊的历史机遇。坚持“整体提高,重点突破”的原则。在建设科学技术研究、工程建设标准化、建筑节能、建筑智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国际技术合作等方面取得到了一定的成绩,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 全年共完成98项科技成果推广,比2004年多完成8项,完成工程建设地方标准10项,比2002年少9项,成果鉴定31项,与去年同期持平,完成节能住宅面积1000万平方米,比2004年多完成100万平方米。二OO五年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重点领域技术创新 加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 一是通过建设科技委组织省、市各有关单位以及哈工大等科研院校的专家共同对黑龙江省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大兴安岭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试验研究》、《住宅建筑有组织换气技术研究》、《黑龙江省大中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模式研究》、《黑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与对策》、《寒地生态城市规划与建设技术研究》进行攻关,完成了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内容,配合省科学技术厅组织了项目的验收。正在组织《北方地区建筑节能新产品开发及关键技术研究》、《工程施工企业项目数字化管理应用平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直线电梯门机的研制》等项目的技术攻关,目前部分项目已基本完成,准备验收。组织申报了2005年省重点技术攻关项目《基于软计算的结构智能方案设计研究》、《北方地区块建筑节能成套技术研究》和省信息产业厅产业化项目《施工企业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共获支持资金38万元。组织申报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三项。二是积极组织申报2005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工作,完成省科学技术奖建设行业审评工作,其中《基于性态的抗震设防标准研究》获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新型水处理剂二氧化氯技术及其应用》等三项获二等奖,获三等奖四项。三是组织了科技成果鉴定,全省共完成科技成果鉴定31项。四是针对我省地域特点及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科技委的有关专家立项目开展对新建建筑节能65%技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地热采暖技术、外围护墙体材料、多高层承重砌块体系、饮用水净化装备、污水净化和资源化装备、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建设信息化技术,虚拟施工技术、新型化学建材、绿色建筑等能够提高城市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为行业科技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在抓技术创新工作中,主要是以建立技术创新体系为重点,重点建设三个平台,一是建立了以建设厅科技委为牵头单位,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民营研究所组成的科技人才平台,二建立以建设部、建设厅、科技厅、信息产业厅、财政厅等单位资金支持平台,三是建立以各专家委员会每年确定的研究课题组成的项目平台,以政府指导和市场需求作为三个平台有机结合的动力,从而推动建设科研工作的技术创新。 二、构建科技成果推广平台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认真贯彻《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抓好科技示范工作。积极探索市场机制与政府导向相结合的成果推广转化机制,建立基于信息网络、培训网络、推广网络、鉴定评估网络的科技成果推广平台。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加速新技术的传播扩散,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继续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力度,组织召开新技术、新产品信息发布会3次,完成科技成果推广100余项。 三、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在管理层面,一是加大了建筑节能的宣传力度,组织召开了全省建筑节能门窗工作座谈会议,全省建筑节能设计专题研讨会和在我省节能工程中推广应用清华维尔节能设计软件专题培训会。二是强化了建筑节能的管理,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对新建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加大了建筑节能的管理力度,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建设厅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近期工作方案。三是加大了节能产品的推广力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应用于我省建筑工程中的节能产品进行核准的通知》,对进入工程的节能产品实施核准,确保节能建筑节能效果,实现真正意义的节能。 在技术层面,一是拓展了节能技术的研究领域,在对新建建筑节能技术进行完善的同时,开展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研究,节能65%建筑的技术研究,公共建筑节能技术研究、节能建筑外保温结构体系研究、农村节能住宅研究、绿色建筑、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技术研究,同时也加大对节水、节材方面的技术研究。二是加强节能产品的开发研究,开发研制新型节能窗、节能砌块、墙板、粘结剂、聚氨酯保温材料等产品,使节能产品逐步发展成为我省的一项新兴产业。 三是在政策法规层面,为了贯彻建设部第143号部长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精神,正在组织编制我省实施细则、《黑龙江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黑龙江省民用节能建筑验收规程》、《黑龙江省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等标准,为全面实施建筑节能提供法律、法规保证。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涂料生产与应用管理工作的意见》,与省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我省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关于对我省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在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水泥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四、抓标准计量 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一是组织编制了《城市园林植物养分护技术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黑龙江省城市园林植物配制技术规范》、《黑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指导标准》、《黑龙江省铝塑复合节能窗标准》、《黑龙江省外墙涂料标准》等10项工程地方标准。二是正在组织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配合建设部编制国家行业标准《溶雪剂》,已初见成效。三是帮助企业制定审定企业标准 项。四是加强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建设部开展了两次调查,一次大检查。五是加强标准的宣贯工作,组织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黑龙江省外墙涂料标准》三个标准的宣贯工作。六是与省技术监督局联合组织对我省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了 家企业,对专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其中 家被要求整改, 家被清出市场。 五、抓国际技术合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落实中法二期合作项目,已与法国环能署签署了三个合作合同。哈尔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哈表小区工程已竣工栋,准备进行测试,其余5栋的技术方案已通过中法专家的认定。黑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和农村节能住宅建设已提前完成。准备冬季测试。二是积极争取德国、实行GF项目基金,加强了与世界银行的联系,先后两次与实行专家在哈尔滨洽谈,积极落实GF项目(全球环境金项目),争取实行的赠款。并已选定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作为重点支持的备选城市。三是与法国协商三期合作项目有关事宜。
200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2006年建设科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厅2006年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开展建设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大力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发展,加大建设科研,建设科技推广力度,继续完善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加强对建筑物等抵御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技术防治,推进国际技术合作,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建设哈工大、齐工业走廊的机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起好步、开好局。 2006年建设科技工作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并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主体,同时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支撑保障体系,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为加快建设科技发展营创良好环境。 ——坚持重点突破与形成特色并重。结合黑龙江省寒冷地区特点,集聚全省建设科技队伍、集中力量,重点在节能、节水、节能省地型住宅、水污染治理、可再生能源利用冻土研究等领域形成一批创新成果,转化一批创新成果,形成特色,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 ——积极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引进,整合国内外高技术成果和科技资源,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积极争取有关国家部委、省财政、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在科研、推广、产业代资金方面的支持。 2006年建设科技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加强重点领域技术创新 加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 1、积极做好省科技攻关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等计划项目的申请立项、开题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重点完成省科技攻关项目《北方地区建筑节能新产品开发及关键技术研究》、《工程施工企业项目数字化管理应用平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直线电梯门机的研制》、《基于软计算的结构智能方案设计研究》、《北方地区块建筑节能成套技术研究》等5个省科技攻关项目的技术攻关、跟踪与管理,争取2006年底全部结题。 2、针对我省地域特点及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对新建建筑节能65%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地热采暖技术、太阳能应用技术、外围护墙体材料、多高层承重砌块体系、智能化集成技术、旧楼节电改造技术、饮用水净化装备、污水净化和资源化装备、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轻钢结构应用技术、建筑施工技术、建设信息化技术,虚拟施工技术、新型化学建材、绿色建筑以及城市一卡通等能够提高城市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争取得到省财政厅经费的支持。 3、针对松花江水污染这一突发事件,组织专家与供排水集团共同进行技术攻关,进行跟踪与管理,并争取有一、二个项目得到省科技厅、财政厅的资金支持。 4、继续完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鉴定、评估、和评议工作。配合省科技厅做好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工作。 (二)构建科技成果推广平台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认真贯彻《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抓好科技示范工作。积极探索市场机制与政府导向相结合的成果推广转化机制,建立基于信息网络、培训网络、推广网络、鉴定评估网络的科技成果推广平台。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加速新技术的传播扩散,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编制并公告《2006年黑龙江省建设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目录》,继续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力度,组织召开新技术、新产品信息发布会2-3次。 (三)继续加大建筑节能的研究和推广力度 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 1、按照整体提高,局部突破的原则,地政府在大力开展建筑节能研究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同时,争取2006年新建住宅达到全部节能50%要求,同时争取在公共建筑节能和农村住宅建筑节能方面有所突破。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参照国家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我省城镇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方案并向国家申报,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2006年建设1-2个示范小区和样板工程,为推广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以及农村住宅建筑节能提供应用、技术支撑,以利于进行大规模推广扩散,以引导“十一五”的建筑发展方向。 2、大力开发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组合,逐渐形成技术开发系列化、材料产品标准化、生产应用规模化的建筑节能产业。选择1-2个新型墙材和节能材料产品的企业进行产业化基地建设并向国家申报,使得新型墙材和节能材料产品基本满足建筑节能的需要。 3、围绕建筑节能这条主线力争在三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争取在建筑节能的形式上有所突破。在全面推进新建建筑实施建筑节能的同时,争取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农村建筑节能方面有所突破。使多种节能形式并举。二是在结构体系和研究深度上有所突破。建筑节能的研究由城镇延伸到农村,由二类气候区延伸到一类气候区。结构体系由单一复合的保温体系向多元化保温体系方向发展。三是在节能标准上有所突破,争取在节能50%的基础上实现节能65%的突破,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再建成1-2个示范小区,为全面提高我省节能标准提供依据。 4、要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及建筑节能产品核准专项检查工作,按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组织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组,对市、地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及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四)加快技术标准制定步伐 完善地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1、积极筹措资金,完成国家标准《溶雪剂》的编写任务。组织专家编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黑龙江省省实施细则》、《黑龙江省节能建筑检验标准》、《黑龙江省节能建筑验收规范》、《黑龙江省抗震设计规范》等10多个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2、组织搞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和企业标准的审查工作。 3、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加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标培训活动。争取举办2-3个贯标培训班。 4、继续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合作,对全省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样品比对实难,并将检测比对结果公告,对比对检测不合格的检测机构,进行停业整顿。同时与省工商局联合对散热器、塑料管等节能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对检查不合格产品,严禁进入工程。 (五)继续开展国际技术合作 落实中法二期合作项目,监督管理好哈尔滨、黑河两个项目的有效实施。二是争取引进法国、德国和日本先进技术,在哈尔滨进行保温砌块、保温卷帘、通风换气项目的合作建设;三是继续组织省内建设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出国考察,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四是积极争取德国、实行GF项目基金,促进我省供暖技术水平提升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有效实施。 (六)转变职能 使科技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对行业情况的宏观分析和把握,对重大问题的跟踪调查研究,确保宏观决策的正确性、前瞻性。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宏观决策管理机制,实现与微观管理的无缝对接。指导市、地和整合行业科技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地市,突出发挥科技委的作用,调动各市地的积极性,一手抓专家,一手抓地市,帮助解决地市科技人才问题,形成上下联通,左右互动的大科技局面。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力争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关于我省建设工程科技含量基本情况投入等方面的调查报告3篇,为领导决策和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也为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推广应用提供信息平台。 3、加强行业科技进步的战略性研究,制定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出台《黑龙江省限制与淘汰落后技术与产品目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安全玻璃应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4、继续抓好“黑龙江土木建筑”、“低温建筑技术”、“节能与墙改”、“快讯”4个杂志的编写和发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