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会员登陆
 
| 首    页 | 组织机构 | 政策法规 | 人事管理 | 纪检监察 | 行政执法 | 注册中心 | 审批中心 | 精神文明 | 老干部处 | 建设科技 |
| 建筑管理 | 勘察设计 | 房地产业 | 住房保障 | 省住宅办 | 城市建设 | 城市规划 | 村镇建设 | 行业统计 | 行业标准 | 律师在线 |
站内搜索:     类别: 标题 文号 内容     关键字: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划总结 >> 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日期:03-12-08 ]            来源:纪检组            阅读:638
【字体:  】【颜色: 绿 】 
 

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
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
1、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
牵头部门:规划处;责任部门:村镇处、行政执法局。
2、督促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政策。
牵头部门:房产处;责任部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
3、监督检查建筑节能减排工作
牵头部门:科技处;责任部门:墙改办。
二、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房产处;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局、监察室。
三、解决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牵头部门:房产处;责任部门:村镇处、办公室。
四、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机制
牵头部门:建管处;责任部门:招投标办、质量站、
安全站、行政执法局。
五、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
六、完善市政公用市场监管制度
牵头部门:城建处;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局。
七、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纪检组、监察室、人教处。
八、组织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组织参加“行风热线”和“行风回音壁”
牵头部门:纪检组、监察室;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
九、围绕“三重一大”,强化监督
牵头部门:纪检组、机关党委;责任部门:计财处、人教处、办公室。
十、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
牵头部门:人教处;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关于本站    厅长信箱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08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单位:黑龙江省建设信息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东大直街308号.邮政编码:150001. E_mail:hljjs@hljjs.gov.cn
ICP备案:黑B2-2003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