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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简报(2008)第3期
[日期:07-03-08 ]            来源:纪检组            阅读: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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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总第38期)
 
省纪委监察厅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    20080626
 
 
坚持“四个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哈尔滨市建委结合实际,将主题教育活动与岗位权责运行、“四讲、四重”党风廉政教育、“五岗三创”主题实践活动、“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有机结合,引导党员干部明确岗位职责,树立依法行政、争先创优、优质服务意识,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岗位权责运行相结合,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编制了《岗位权责运行图集》,理顺权责关系,规范权责流程,加强关键环节的管控;制定《责任重于泰山--市建委权责运行问责模拟》短剧。通过观看短剧,明确岗位权责运行环节、基本程序、工作标准,纪律要求、岗位责任,更好地履职尽责,执政为民;制定《岗位权责运行问责办法》,强化了行政责任,严肃了工作纪律,防止权力运行失控和行为失范。
    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四讲、四重”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围绕工作实际,开展了讲党性、重品行;讲宗旨、重实践;讲党纪、重自律;讲作风、重操守的“四讲、四重”专题教育,进一步促进了岗位廉政建设;结合纪念建党87周年,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提高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增强岗位廉洁的自觉性;
    把主题教育活动与“五岗三创”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开展了以学习强岗、绩效评岗、择优上岗、越线下岗、窗口轮岗、创新工作局面、创建精品工程、创造荣誉品牌为主要内容的“履职尽责、创新求进、深化五岗三创”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启动实施地铁、二十道街跨江桥等一大批大项目建设,引导全委干部职工攻坚克难,强化责任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切实做到自觉履职尽责。
    把主题教育活动与“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相结合,强化优质服务意识。围绕、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组织管理、审批服务、城建计划和资金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11个方面,广泛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岗位服务意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进部门和行业作风。
 
围绕重点工程项目,提升规划服务水平
  
  今年,绥化市规划局紧紧围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制定相应的便民利民措施,加大规划服务力度,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努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加大规划编制力度,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之下,市规划局超前规划、精心组织,把握重点难点,为城市建设服好务。今年上半年,共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266公顷;编制完成29条主次干道规划,规划总长度27179.8米,道路面积达318279.8平方米;编制给水管线规划4条,总计4850米,排水管线规划26条,总计20282米。
    规范规划审批程序,增强办事公开透明度。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绥化市规划局建设项目管理审批流程》,定期向社会公开规划审批项目,未向社会公示的规划地块坚持严格审批。对于符合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必再办理选址意见书,简化了手续,方便了群众。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17项,建筑面积达70.21平方米,棚户区改造项目5项,计50.7万平方米,拟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7项,计61.59万平方米。二是确定了2008年的民房翻建审批区域,对于危房、贫困户翻建房屋采取现场办公的办法,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今年共审批翻建房屋25户,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
    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创新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政务工作公示公开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财务工作制度。用制度约束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
 
黑河市规划局力求“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重实效
 
    黑河市规划局提高认识,树立服务思想,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职能意识,扎实深入的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
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责任意识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内容,确定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标准。真正做到业务工作与行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监督,推动规划工作落实,确保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工作有新的提高。
    确立服务思想,创新规划理念。广泛开展宣传,扩大规划部门在社会上的影响。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建设和借助规划设计工作平台,宣传规划工作和城市建设发展成果,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不断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健全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业监管。切实做好整章建制工作,强化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城乡规划管理行政行为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行政过错追究制度,落实好规划效能监察绩效考核办法。提高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
    强化职能意识,建设高效型机关。加强机关各项建设,开展创建学习型、创业型、规范型、廉洁服务型机关活动。认真办理群众咨询和投诉,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发挥“行风热线”“行风视点”载体作用,为切实抓好规划机关的行风评议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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