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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简报(2008年第10期)
[日期:09-03-08 ]            来源:住房保障            阅读: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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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期)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办公室    2008年9月2日
 
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
办公室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
 
    8月21日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办公室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非煤城市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和莎燕副省长讲话要求,并就如何推进开行贷款、年底做好棚户区改造考核、棚户区改造政策延伸和争取资金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和研究。
    开发银行王大光处长首先介绍了目前各地上报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地存在的核心问题是可研做的都太大。可研太大,将导致按要求落实30%的资本金很难落实,直接影响贷款审批。开行贷款按项目走,建议各地采取分地块或将较小的地块合起来做可研,几千万资本金也好落实,便于操作。二是关于审批权限问题,各地上报的可研和四项审批情况不一,有省里也有市里审批的,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省里审批,规模小的应下放审批权,从而方便各市地棚户区改造贷款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棚户区改造必须是政府主导,建立融资机构,各地一般是由城投公司进行融资,开行贷款只对政府建立的融资机构,不对开发商。同时,开发企业及建筑企业投资也不能算资本金。
    省建设、财政、发改、国土和人民银行的同志都对棚户区改造开行贷款等问题先后进行了认真研讨,大家献言献策,并达成了以下共识:一是由省财政厅牵头,尽快组织各地和开行、省发改委进行对接,开行负责全面讲解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一些应当注意的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指导性意见,便于各地执行,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贷款工作。二是在审批权限上,只要能够符合开行贷款要求,要研究如何简化手续,能授权的最好授权,以提高审批速度。三是关于棚户区改造考核办法和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将在第三次会议上讨论出台,为年底考核提供依据。四是研究谋划明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政策延伸上,人民银行同志提出将向行领导汇报,出台棚户区改造金融支持政策,各部门均表达要研究出台棚改的配套政策,具体落实于省长讲话精神,促进棚户区改造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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