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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建设工程专业200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08-15-07 ]            来源:人事教育处            阅读:4415
【字体:  】【颜色: 绿 】 
 

 
黑建人[2007]28号 
 
 
各市(地)建设归口各单位,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人事处:
        根据黑人发[2007]70号文件《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全省建设工程专业200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省人事厅统一安排,今年全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申报时间为2007年9月7日至9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地)报送评审材料时间见附表1。
        二、学历破格人员参加专业组答辩。答辩时间定于2007年9月21日早8点30分开始,时间一天,地点另行通知。
        三、外语、计算机按照省人事厅黑人发[2007]49号、50号和黑人函[2007]87号文件规定,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人员,应填报《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见附表2)。经所在单位审查,各市(地)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将该表连同各类原始证书和其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等材料一并上报。
        四、申报材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必须按省人事厅统一要求的新版B5《评审表》一式三份上报。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学历破格、同级改职人员须填写《审查表》一式一份;同级改职人员上报原资格证书。
        (三)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四)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拟评审人员名册》,不得漏项,其中现从事专业栏按《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第三条适用范围的有关专业名称填报。
        (五)材料袋要求完整无破损,封面粘贴《申报目录表》,申报专业栏按现从事专业填报。
        (六)工作经历和能力及业绩成果附有效佐证材料。
        (七)各市(地)、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发现提供假证件及外语、计算机成绩单、论文(著)、业绩成果等,一律不予受理。
        (八)申报材料由各市(地)、各部门统一报送,数据软盘要求准确无误。
        五、报送材料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8号省建设厅楼内225房间。
        联系电话:0451-53637345,
        联 系 人:车仁喜。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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