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建设局(建委),建设系统归口各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建设局:
按照省政府和建设部的要求,根据《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我们编制了《黑龙江省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搞好规划实施指导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若该规划与省政府和建设部正式发布的规划有不相符的地方,以省政府和建设部规划为准。
《黑龙江省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也可到黑龙江建设网“文件公示”栏目下载,网址:www.hljjs.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http://www.hljjs.gov.cn/down_doc/sywgh0606.doc
二OO六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建设事业 发展规划 通知
抄 送:省政府,建设部,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