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村[2007]12号
各地、市、县(市)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贯彻省委九届九次会议和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全省建设“186”行动,现将《200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工作,组织贯彻落实,把全省村镇建设工作抓出成绩,推动村镇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附件:200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二OO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
200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及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中央新农村建设“20字”总体要求,全面加快村镇建设发展,促进村镇建设上台阶、上水平,推进城镇化进程。
工作思路。全省村镇建设工作以加快编制村镇规划,提高规划质量,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加快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康居工程活动,技术培训和服务为重点,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镇建设的整体水平。
目标。
1、加快编制《黑龙江省村镇体系规划》进度,力争2007年完成;
2、组织和指导编制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13个;
3、组织和指导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及建设规划160个;
4、组织和指导编制村庄建设规划748个;
5、编制和完善“百乡千村”试点建设规划达到100%;
6、组织和指导新建和改建农房10万户,700万平方米,其中,节能住房1万户,80万平方米,全省村镇住房砖瓦率达到66.6%,“百乡千村”试点住房砖瓦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7、村镇道路铺装率达到65.3%,比上年增长0.5个百分点;
8、村镇自来水普及率66.5%,比上年增长1个百分点;
9、村镇建设投资规模达到82亿元,比上年增长3.5亿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要求
为完成上述目标,提出2007年全省村镇建设主要工作措施及要求。
1、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各地在支持编制《黑龙江省村镇体系规划》的同时,要按照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加快组织编制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更有力地指导村镇布局、建设和发展,推进乡村城镇化进程,每个地市要组织编制1-2个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全省共编制13个,哈尔滨市、大庆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各编制2个,齐齐哈尔市、伊春市、黑河市、鸡西市、绥化市、鹤岗市、大兴安岭各编制1个;按照国家《村镇规划标准》,加快组织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及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解决我省村镇规划滞后和影响村镇发展建设问题,指导新农村建设,全省共编制160个小城镇总体规划及建设规划和748个村庄建设规划。哈尔滨编制20个和50个、齐齐哈尔编制55个和200个、牡丹江编制6个和10个、佳木斯编制10个和50个、大庆编制8个和49个、鸡西编制5个和50个、双鸭山编制4个和32个、伊春编制1个和36个、七台河编制4个和8个、鹤岗编制1个和10个、绥化编制10个和100个、黑河编制10个和70个、大兴安岭编制2个和3个、省农垦编制20个和30个、省森工编制4个和50个。省建设厅将继续组织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一批村镇规划。争取在2008年,全省村镇建立从建设规划、总体规划到覆盖全省的体系规划。各地要按照新修订的《黑龙江省乡村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村镇建设审批程序,杜绝和制止私建乱建等违章问题。在8-10月份,对各地编制的村镇规划进行抽查,确保村镇规划质量。
2、全面开展农村康居工程。开展农村康居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在《黑龙江省新农村规划(2006-2010年)》提出的要求,各地要从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出发,完善《黑龙江省农村康居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农村康居工程,制定措施推进农房建设,西部的大庆、齐齐哈尔、绥化市的所属县(市)要加大改造土草房的力度,引导农民建设节能省地型住房;东部的牡丹江、鸡西、佳木斯、七台河、双鸭山、鹤岗和农垦、森工等地市和系统,要引导、指导和组织农民建设一批平面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节能省地、安全、造型美观、经济适用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住房,改变农村住房千篇一律的模式。泥草房可采取“穿衣带帽”、“一面青”、“平改坡”、“接偏厦”等多种形式进行改造。指导农房改造和建设,以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力争新建和改造的农房要有取暖、供水、排水、卫生间、厨房、储仓间等功能,提高农村居住质量。各地要把新建和改造农村住房10万户、700万平方米,砖瓦率提高到66.6%的任务分解到县、市、区、乡、镇和村庄及农户,各地要出台一些扶持、引导农村住房建设的政策。
3、大力推广农村节能省地型住房。推广农村节能省地型住房利国利民。一要把住农房设计关,设计出多种类型、适合我省寒冷气候的节能、保温、省地型农村住房,还要从建房审批上把关,向建房农民宣传和推荐节能住房技术,引导农民建设节能省地型住房。认真总结汤原县草砖房、林甸县草板房和望奎县“四位一体”节能样板房经验,大力推广适合我省的草砖、草板、复合墙体、空心砌体、太阳能和燃池等节能住房。二要引导农民改善生活燃料结构,推广使用秸秆燃气和沼气,组织帮助有条件的农民建设一批沼气池。三要抓好省政府投资补助建设的930栋节能住房试点项目。这些试点要从选择农户、设计、施工、签约、购买节能建材、技术指导和竣工验收等方面做起,注意总结经验。各地要适时召开推广节能住房现场会,交流建设节能住房的经验,让更多的农民了解节能住房的好处,指导更多的农民建设和住上节能房。
4、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变村镇建设落后的状况。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已确定的重点小城镇,继续抓好给水、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把重点小城镇建设成为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载体和重要平台。村庄以“两改(改路、改厕)、一清(清扫运垃圾)、一排(明沟排水)”为重点。哈尔滨、牡丹江、大庆、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和农垦、森工等地市、系统加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九三、宝泉岭、建三江、红兴隆、方正、鹤北、清河、东方红、玉泉、亚布力、一面坡、柴河、横道河子、虎头、迎春、土龙山、宝泉、爱辉、赵光、通北等一批国家和省重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村镇基础设施质量,提高小城镇的吸纳、承载和综合服务功能。
5、推进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村镇环境综合整治,要标本兼治,一要解决当前脏、乱、散、差问题;二要建立健全村镇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从解决当前突出的道路不畅、排水不通、垃圾和粪便无人清管、柴草乱放和私建滥建、乱摆乱放、乱挖乱占等问题入手,按照《黑龙江省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村镇整治目标、标准及要求,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这项有利于农民的活动。通过综合整治这项活动,全省村镇基本达到: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制度,垃圾及时清运,有存放场地,街道清洁,禽畜圈养,柴草垛出村,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基本改变农村脏、乱、散、差等现状,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努力建设一批具有田园风光的新村庄。省里将对全省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并将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通报。
6、以点带面,抓好新农村“百乡千村”试点。“百乡千村”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第一批试点,各地要集中力量,从编制村镇总体规划及建设规划、建房、供水、排水、道路铺装、垃圾清运、建立管理制度、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等方面全面推进,力争用1-3年的时间,把“百乡千村”建设抓出成效,成为我省新农村第一批示范典型。2007年,“百乡千村”试点的规划要全部编制完成,新确定的116个试点村的规划,各地也要抓紧安排落实规划编制单位,尽快完成这项工作任务,要加快供水、排水、道路铺装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使“百乡千村”面貌有较大改善,农民素质有较大提高,乡村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7、开展明星村镇评选活动。研究制定《黑龙江省村镇建设明星村镇评选办法》,在全省开展特色村镇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规划、建设水平较高,管理较好,具有一定特色的村庄和小城镇,带动全省村镇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8、加强服务和培训工作。一要深入开展村镇建设的宣传活动。利用今冬和明春把省、市编制的农房设计图纸、村镇建设技术挂图、节能住房技术、村镇环境整治技术送到农村,送到农民手中,让广大农民掌握村镇建设技术知识,增强农民搞村镇建设和建设美好家园的意识。二要组织设计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住房设计图。每个市(地)、县(市)都要组织当地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农房方案,丰富农房设计样式,让农民建设造型美观、经济适用、节能省地的住房。三要培训村镇建设人才。省、市、县要分期分批组织村镇建设培训班,对村镇建设管理干部进行专业技术、行政管理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村镇建设管理干部的业务、技术、政策素质,更好地指导和组织村镇建设。还要组织农村村镇建筑工匠进行培训,主要培训村镇规划、农房建设、农房节能技术、安全技术、村镇环境整治要求等技术知识,不断地提高我省农村村镇建筑工匠的技术能力,发挥他们建设村镇的作用。计划培训村镇建筑技术人员2000人次。
9、制定和出台《黑龙江省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管理办法》。维护农民房屋财产权益,加强农村房屋产籍产权管理,启动新式农村房屋产权证照。按照《黑龙江省乡村建设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制定和出台《黑龙江省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管理办法》,制定和发放全省统一样式的集体土地农村房屋产权证照,并培训市、县、乡三级管理人员。
10、完善和修订《黑龙江省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办法》。对《黑龙江省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开展调研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修订、完善和正式出台此办法,推进全省村镇规划编制工作。
11、研究城中村问题。对大中城市城中村问题开展调研工作,提出城中村存在突出问题及解决的政策和办法。
12、研究制定《黑龙江省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办法》。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开展全省村镇建筑工匠调研工作,研究制定和下发《黑龙江省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办法》,有力地调动和发挥全省村镇建筑工匠的积极性。
13、开展村镇建设调研工作。省、市都要开展村镇建设调研工作,深入农村,走访农户,了解和掌握村镇建设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了解和掌握村镇建设新典型、新变化、新作法、新情况,研究村镇建设新思路、新模式,不断地解决村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全省村镇建设不断地发展。
14、召开推进会议。拟在4月份召开全省新农村村镇建设工作会议。拟在8月份筹备召开全省村镇建设现场会。分期分批召开推进省政府节能住房试点项目培训会,确保省政府投资补助节能住房试点项目圆满完成。
15、完善和建立村镇建设投融资机制。一要把村镇规划编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内投资计划,每年列专项村镇规划编制和村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切实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和村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步伐。二要引导各金融单位向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投放信贷,支持基础条件较好、规模较大、城镇化作用突出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三要放开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谁所有”的基本原则,广开村镇建设投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村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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