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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建设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上半年报及全年预报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12-16-05 ]            来源:黑龙江省建设信息中心            阅读: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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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建计[2005]34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

    现将建设部建办综函[2005]690号《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建设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上半年报及全年预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上半年报及全年预报,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5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和2006年上半年报及全年预报仍执行建设部2001年颁发的《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二、各市、地上报省建设厅的时间分别为:年报为次年3月10日前,半年报为本年7月10日前,年预报为本年10月20日前。

    三、各市、地在报送年报数据的同时,请对行政区划及其变化情况、有重大变化的数据及变化原因等情况进行说明。

    四、注意计量单位使用,如“万元”、“万人”、“万立方米”等不要填成“元”、“人”、“立方米”等。同时注意报表之间的逻辑关系。

    五、利用外资是指利用国(境)外并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的各种资金,不含本地以外其它地区的资金。

    六、公共交通表中,“运营线路网长度”不能超过“道路长度”。在软件中,其他运营单位的运营线路网长度无法填上,请填到公交企业的运营线路网长度中。

    七、在用计算机汇总2005年年报时,要在软件的菜单中将年份改为2005年,否则省里无法接收。

    八、统计年报软件如有不好用的地、市,请及时与建设厅或武汉长达计算机公司联系。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要重视城市建设统计工作,认真审核基层单位和县城的统计报表,严把质量关,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城市(县城)建设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上半年报及全年预报的统计任务。

    省建设厅联系人:刘继忠   电 话:0451-53644586

    E-mail :Rgd@hljjs.gov.cn

    武汉长达公司联系人:黄立兵 电 话:027-85617711

    E-mail :Tjnb@21chinacity.com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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