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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网络教学的通知
时间:2009-06-12 10:40      来源:监理协会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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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建监协[2009]4号
 
关于开展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网络教学的通知
 
各监理公司:
    为加强对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提高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执业水平,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按照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147号部令)、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开展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59号)、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批准,现组织我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参加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选修课和必修课的网络教育。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下一个注册期需要延续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单位统一报名,个人报名不予受理;
    2、《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1,此表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U盘报送);
    3、《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请按格式贴在附表3上,附件3一式两份)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分期分批进行,第一批2009年6月15日——2009年7月10日。
    2、报名地点:哈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8号210
    3、继续教育教材费及培训费用:7元/学时(包含组织考试及上交费用)
    4、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与集中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学员报名缴费后可登陆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http://www.zgjsjl.org.cn)参加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相关内容的学习,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后打印学习证明,凭网上打印的学习证明参加我协会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手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王凤
    联系电话:0451-5367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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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二00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