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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情况第三次通报



黑建质[2010]4号
 
 
关于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情况第三次通报
 
 
哈尔滨市建委及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局: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建质[2007]184号)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实施细则》(黑建质[2008]15号)及其考核方案(黑建质[2009]7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0年1月21日~1月28日对哈尔滨市建委及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局范围内的5个县(区)监督机构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合格的监督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考核合格的县(区)监督机构名单。
 
 
二O一O年二月三日
 
 
 

 

考核合格的县(区)监督机构名单

 

 序号

地市

序号

被考核监督机构名称

1

哈尔

滨市

1

哈尔滨利民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

1

大兴安岭地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加格达奇区分站

2

呼玛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3

大兴安岭地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呼中区分站

4

大兴安岭林业工程质量监督站松岭工程质量监督分站

 



来源:质量站 发布时间:20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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